社火與花燈
社火是中國民間傳統的狂歡慶典活動,往往在正月進行,與十五“游花燈”相映成趣,都是正月里重要的民俗活動。“社”古指土地,“火”又有紅火旺盛之意,從古至今“社火”都有祭祀、祝福之意。
社火起源于上古祭祀活動。其主要的形式包括高臺、高蹺、旱船、舞獅、舞龍、秧歌等,具體形式則隨地域的不同而有較大差異。社火中最具特色的是高臺,人們將孩子裝扮成通俗故事中的形象放在高臺上,常見的故事清潔有三打白骨精、武松打虎、二郎救母等。元宵燈市燭光璀璨,各式花燈爭奇斗艷、流動的高臺穿插其間,明亮的燈火與流動的故事相映成趣。
在中國許多地區尤其是西北,春節時人們往往自發組織各種社火活動,規模從幾十人到上百人,包括樂隊和表演者等。群眾自發放鞭炮、燃花燈迎接社火隊伍。隊伍所到之處人山人海,鑼鼓喧天。
中國許多地區有這樣的習俗:小初一、大十五,只有正月十五耍完社火,游完花燈,才叫真正的過完年。
社火的種類
社火有很多種類,包括地社火、背社火、抬社火、車社火、馬社火、高芯社火、高蹺社火、血社火、山社火、獅子舞、唱社火、丑社火等。
跑場子
跑場子是社火進場后的第一個節目。表演時,除打擊樂隊外,表演隊伍由兩人領頭,不斷變換隊形,場面頗為壯觀。
花燈與詩歌
中國宋代詩人陸游在《游山西村》中的詩句“蕭鼓追隨春社近,衣冠簡樸古風存”寫的就是過年時人們追隨隊伍看社火的熱鬧場景。
古時候的花燈
花燈是中國傳統農業時代的文化產物,兼具生活功能與藝術特色。古時候的花燈其實就是燈籠,它起源于中國的一種漢族傳統民俗工藝品,在古代,其主要作用是照明,由紙或者絹作為燈籠的外皮,骨架通常使用竹或木條制作,中間放上蠟燭或者燈泡,成為照明工具。花燈是漢民族數千年來重要的娛樂文化,它酬神娛人,既有“儺戲”酬神的功能,又有娛人娛樂的價值,現代社會多于春節、元宵等節日懸掛,為佳節喜日增光添彩,祈求平安。受漢族文化影響,在亞洲華人地區,許多國家的廟宇中,燈籠也是相當常見的物品。 更多時候,社火和花燈都會同時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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